湘建建函〔2016〕275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
为切实做好G20杭州峰会期间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我厅制定了《G20杭州峰会期间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8月25日
G20杭州峰会期间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省安委会做出相关工作部署,从即日起至9月19日止,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平安护航G20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为切实做好G20杭州峰会期间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集中消除一批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隐患,打击一批当前建筑施工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主体,有效防范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确保G20杭州峰会期间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整治内容
(一)全面排查整治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特别是二季度督查发现的隐患或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二)全面排查企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特别是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隐患排查制度,落实安全投入,落实汛期、高温天气等特殊时期安全防范措施等情况;
(三)全面排查施工、监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重点查处“挂靠”执(从)业资格证书,“无证”“假证”上岗等行为;
(四)全面排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大清包”行为;
(五)全面排查监管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清除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管“盲区”、“特区”,消除监管体制不顺和监管漏洞等情况;
(六)按照《2016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湘建建函〔2016〕94号)、《建筑起重机械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湘建建函〔2016〕211号)要求,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七)按照《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要求,对各地项目考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三、主要措施
(一)立即启动整治大行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相应具体实施方案,以企业为责任主体,以工程项目为整治对象,立即组织开展整治大行动,对本地区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抽查和监督检查,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二)深化建筑施工安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继续推进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我厅将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对部分地区整治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三)加强社会监督。鼓励支持媒体暗访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和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四)强化差别化管理。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存在监管“盲区”、“特区”的县市区,以及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不落实、非法违法建设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项目要实施差别化管理,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加强层级监督考核,实施重点监管。对存在重大违法违法行为的企业和项目,将纳入省安委会“黑名单”管控。
(五)严格问责追责。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工作措施不落实,工作开展不力引发较大以上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把当前开展的夏季高温和建筑施工高峰期安全生产检查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有机结合,认真贯彻落实近期召开的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精神,对夏季高温和建筑施工高峰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明确任务目标、重点内容和工作措施。按照《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湘发〔2013〕5号)要求,落实安全生产部门监管责任,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对超越本部门执法权限的工程项目,要提请市政府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二)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各地要按照“全覆盖”的要求,采取巡查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抓住主要问题、关键环节和要害部位开展检查,对辖区内所有在建项目、重要设备设施实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格化排查,不走过场,不留盲区死角。对未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未纳入质量安全监督的非法违法建设项目,必须坚决停工;对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特别是对存在大清包行为的工程项目,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强化对深基坑和高切坡、脚手架和支模架、建筑起重机械和提升设备、施工消防安全等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停工整改。各地对排查发现的非法违法建设项目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及重要设备,要建立台账,落实责任,隐患未消除的一律不得复工。
(三)结合安全标准化考评,认真落实整治工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整治大行动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合,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的企业和项目要及时责令整改,对提出的问题整改不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的项目,要及时认定上报,存在不良行为的,按程序认定上报相关责任主体和个人的不良行为记录,对典型案例要媒体曝光,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我厅将适时对各地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结果作为对各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流于形式的地区,将约谈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并函告当地政府。
(四)及时总结上报。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要将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形成工作总结报告,于9月19日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管处。